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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骑士”请注意:关键时刻 小小头盔能救命

发布时间: 2023-11-16 09:43:15 作者: 自行车头盔

  日前,记者从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了解到,为逐步提升摩托车、电瓶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保护驾乘人员生命安全,西峰区交警大队从5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西峰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西合公路温泉路段开展佩戴头盔检查,帮助驾驶人正确佩戴头盔,并开展现场直播活动,广泛宣传。

  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是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该遵守的交通规则。“现在,不少市民由于道路拥堵,选择骑电动车出行,加之外卖快递员慢慢的变多,所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慢慢变得多,这些事故中,绝大部分车主都没有佩戴头盔,导致伤亡率上升。”5月15日,庆阳市公安局西峰分局交警大队宣传股副股长马威武和记者说,佩戴头盔对骑乘人员来说有着重要的保护作用,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头盔能有效保护头部。

  马威武进一步解释说,如果佩戴好安全头盔,骑乘摩托车、电瓶车时发生碰撞,人员被甩离车辆后可保护头部和颈部,防止头部重伤死亡。同样,对于机动车驾乘来说,使用好安全带,在车辆发生碰撞、侧翻或紧急制动时,能将驾驶人和乘客牢牢固定在座位上,防止人体与车窗玻璃、车体发生碰撞或被甩出车外造成伤害。

  据了解,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西峰区交警大队“减量控大”的一项重要举措,更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有效保障。

  为确保“一盔一带”有效落实,西峰区交警大队将深入辖区企业、客运站点,向驾驶员讲授“安全带”的及其重要的作用,督促企业负责人与驾驶人签订安全承诺书,定期通过手机短信对车辆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提醒;协调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动员在校学生、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开展社会宣传。发动街道办、村(居)委会、社区在写字楼、居住小区、企业和事业单位、汽车4S店、摩托车和电瓶车销售点,通过播放楼宇电视、张贴海报、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针对农村驾乘车辆不系安全带、骑乘摩托车和电瓶车不戴头盔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利用传统节日、庙会集市、婚丧嫁娶等民俗活动,安排民警走访入户,开展面对面宣传。

  在头盔的购买和使用上,积极协调行业主管部门、保险公司、爱心企业等,联合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推广“买电瓶车送头盔”、“买保险送头盔”模式。积极联合当地工会等部门,鼓励企业和事业单位将安全头盔作为劳动保护用品配发给有需要的职工。鼓励在学校、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推行头盔“租借”“共享”模式,便利群众使用。

  除了宣传引导,西峰区交警大队还将加大对摩托车出行率高、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多发的交叉路口、城郊结合部等地的巡查力度,严查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依托执勤点严查严管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用好用足罚款、记分手段,严格执法,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马威武说,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将逐渐增强摩托车和电瓶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

  随着守护行动的深入,力争到今年底,城市道路摩托车、电瓶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快递外卖行业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达到9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瓶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100%,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80%以上;大中型客车、上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