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公安部:6月骑车不戴头盔不处罚!但这两省已明确处罚

发布时间: 2023-11-29 04:17:50 作者: 自行车头盔

  一、6月1日起,处罚范围限定为骑摩托车不戴头盔,驾驶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

  二、对于骑电动车的不佩戴头盔的行为,继续宣传引导,创造条件帮助群众佩戴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

  四、公安部格外的重视目前头盔价格暴涨的情况,并与国家市监局联系,公安机关和市监部门联手严查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面对疯狂的头盔涨价,地方政府部门必然会促进考虑老百姓的接受时间和过渡时间。没想到公安部的动作如此迅速,马上推出针对性的行动方案!

  5月15日下午,《浙江省电瓶车管理条例》通过审议,将在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中,对骑车者佩戴安全头盔做了明确规定:电瓶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人或者搭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或者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使用安全座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警告,可以并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5月15日,《江苏省电瓶车管理条例》通过审议,也将自7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驾驶、乘坐电瓶车应当依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电瓶车驾乘人员未依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的人说:6月1日至11月30日为劝导查纠阶段,主要以纠正、教育为主。

  比如:通过设立学习教育点,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督促骑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让佩戴安全头盔成为自觉行为。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