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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骑行人头盔佩戴意向研究

发布时间: 2024-04-21 08:14:00 作者: 自行车头盔

  (1.南通大学,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南通226019;2.新加坡国立大学,设计与工程学院,新加坡117576;3.同济大学,道路与交通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上海201804)引言近年来,我国电瓶车的保有量和交通事故量在不断的提高。2020年,全国涉及电瓶车的交通事故共导致8724人死亡,占总体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13.51%;共导致45557人受伤,占总体交通事故受伤人数的17.43%。2015年至2020年期间,涉及电瓶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年均增长率达5.1%,且电瓶车的死亡人数增长率是全交通方式死亡人数增倍[1]。电瓶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正确佩戴头盔能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2]。世界卫生组织指出佩戴头盔可以将摩托车或两轮车骑行人的颅脑损伤降低70%,死亡率减少40%[3]。大量研究进一步证实了佩戴头盔可以有实际效果的减少骑行人的颅脑损伤的概率和严重性[3-4]。尽管如此,由于缺少相关法律和法规的约束,我国电瓶车骑行人佩戴头盔的平均比例不足20%[2]。针对以上问题,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于2020月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各地交管部门积极做出响应,天津、江苏、浙江、湖南、贵州、新疆省(区、市)以及南宁、海口、佛山等地市出台了地方法规,明确要求骑乘电瓶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上海、吉林、福建等10省(市)已将电瓶车(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列入本地立法计划。截至2021月,全国电瓶车骑行人佩戴头盔的平均比例已提升至54%[2],取得了很明显的成效,但与发达国家两轮车的头盔佩戴水平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例如2019年美国的平均头盔佩戴率为70.8%[5]。一般而言,各国一般会用强制立法和执法措施促进头盔佩戴行为。Pavlina研究指出在不考虑个人动机的情况下,仅采取强制立法和执法措施,对个人行为的影响将明显减弱。也就是,在采取立法和执法措施的基础上,没有采取其他干预个人动机的措施,单一的立法和执法措施不足以持续促进头盔佩戴行为。Ajzen[7]研究指出在社会认知理论中,行为意向是反应个人动机的重要构念,而个人心理是影响行为意向的重要的因素。然而,国内鲜有针对头盔佩戴意向影响机理的研究。因此,有必要探索影响头盔佩戴意向的潜在心理因素,从心理因素层面提出精细化、差异化的干预措施,与强制立法和执法措施形成合力,促进我国电瓶车骑行人的头盔佩戴行为。国外学者慢慢的开始基于社会认知理论,探索影响摩托车或普通自行车骑行人头盔佩戴意向的内在机理。常用的社会认知理论包括计划行为理论(TheoryPlannedBehavior,TPB)和健康信念模型(HealthBeliefModel,HBM)。大部分研究认为计划行为理论能较好地解释摩托车或普通自行车骑行人佩戴头盔的行为意向。例如,Ahmed等[8]研究指出计划行为理论可解释摩托车骑行人头盔佩戴意向38.3%的变异,Mehri等[9]研究指出计划行为理论的解释力可达49%。然而,Ghasemzadeh等[3]研究认为计划行为理论中的心理认知因素能较好地解释摩托车骑行人佩戴头盔的行为,而对行为意向的解释力明显不足。计划行为理论的三个心理认知因素中,态度、主观规范对头盔佩戴意向的影响机制仍未得出统一的结论[3,9-15],而已有研究一致认为知觉行为控制对头盔佩戴意向有显著的影响作用[9,11,13-15]。健康信念模型也被验证能较好地解释摩托车或普通自行车骑行人的头盔佩戴意向[10,11,14,16-17],但Ambak等[10]、Lajunen和Rsnen[11]、Aghamolaei等[14]和Quine等[16]通过理论模型对比,研究指出健康信念模型对头盔佩戴意向的解释力弱于计划行为理论。同样地,健康信念模型的六个心理认知因素中,感知益处、感知障碍、感知易感性、感知严重性和行动提示,对头盔佩戴意向的影响机制也没有统一结论[10,11,14,16-17],而健康动机在Ambak等[10]、Lajunen和Rsnen[11]的研究中被一致认为是显著的影响变量。以上两种社会认知理论能从不同的心理认知视角解释头盔佩戴意向,但尚未有研究整合这两种理论模型。可持续水资源使用行为[18]、COVID-19影响下的公共健康行为[19-20]、献血行为[21]、雇员依从行为[22]等方面,相关研究通过整合计划行为理论和健康信念模型,探究了影响上述行为的内在心理机理,均取得了较好的解释效果。因此,能够尝试融合这两种不同的心理认知视角,以期逐步提升社会认知理论对电瓶车骑行人头盔佩戴意向的解释力,并拓展其解释维度。人口统计学特征也是影响摩托车或普通自行车骑行人头盔佩戴意向的潜在因素,包括年龄[15,23]、性别[15,24-25]、年(或月)收入[25-26]、学历[14,25]、骑行频率[23,27]等。然而,现有研究鲜有讨论个体人格特质差异对头盔佩戴意向的影响机理。控制点是指个体相信自身可以控制和解决生活中发生情况的程度[28]。个体的控制点是一个在价值观层面影响个人行为的重要因素。自20世纪60年代Rotter提出心理控制源理论(Locuscontrol,LC)以来,众多研究也进一步验证了个体的控制点差异产生的行为差异[28-33]。具体而言,控制点包括内外控制点两种,内控制点个体认为凡事由自己决定,并对自身行为负责,而外控制点个体认为自己无法左右命运,即内控制点个体倾向于内部归因,而外控制点倾向于外部归因,两种不同的认知和归因模式,可能导致各心理认知因素对头盔佩戴意向影响程度的差异。综上,计划行为理论和健康信念模型是研究两轮车骑行人头盔佩戴意向影响机理的主流方法。然而,一方面,现有研究主要是国外的两轮车骑行场景,且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影响机理差异明显,研究结论无法直接应用于我国的两轮车骑行场景(以电动自行车为主),更无法指导我国针对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佩戴头盔的管理措施和执法策略的设计;另一方面,现有研究尚未尝试整合这两种理论模型来对比研究独立模型和整合模型之间的解释力差异,从不同的心理认知角度深刻揭示影响头盔佩戴意向的机理;再者,控制点是一种稳定的人格特质,是影响个人行为意向的潜在重要因素,现有研究尚未讨论个体控制点差异对头盔佩戴意向影响机理的调节作用。鉴于此,以我国电动自行车骑行人为研究样本,整合计划行为理论和健康信念模型,构建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头盔佩戴意向模型,采用分层回归分析评估影响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头盔佩戴意向的主要心理认知因素,通过调节效应分析评估控制点个体差异对心理认知因素与头盔佩戴意向关系的调节作用,并提出针对性的头盔佩戴行为干预措施建议。研究模型及其假设1.1研究模型建立在国外两轮车的交通场景中,计划行为理论和健康信念模型在解释骑行人头盔佩戴意向方面具有较好的效果。其中,计划行为理论是从社会心理学角度解释行为决策的重要理论,认为个人行为是由其理性推理而产生,并提出了影响行 为意向的3 个重要潜在因素: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7]。健康信念模 型强调个人对某种问题的态度和信念,以及对采取预防行为的利益和障碍评估 后可能发生的特定行为,并提出了影响行为意向的6 个重要潜在因素:感知益 处、感知障碍、感知易感性、感知严重性、行动提示和健康动机[34]。同时, 引入心理控制源理论,该理论是指人们对行为或事件结果的一般性看法,控制 点是该理论的一个重要心理认知因素。控制点是指个体相信自己能控制周围 事物的程度。研究表明控制点是一种稳定的人格特质,与个体的内在工作动机、 自我效能以及工作自主性、工作挑战性等变量关系密切[35]。相关文献指出[36- 37],控制点主要是通过调节个体的认知机制和归因模式实现其影响作用。内控 制点个体认为他们自己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进而可能缓解态度、主观规范、 知觉行为控制等心理因素对行为意向的影响,而外控制点个体认为他们自己无 法掌握自己的命运,可能一定程度上放大上述心理因素的影响程度。因此,控 制点可能会在其他心理因素与行为意向的关系中起调节作用,从而导致心理认 知因素对行为意向的影响程度变化。因此,本文通过整合计划行为理论和健康 信念模型,将人口统计学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包括性别、年龄、学历、年收入、 是否有驾照、是否被处罚、是否发生过交通事故和骑行频率,同时引入控制点 作为调节变量,提出本研究的假设理论模型如图1 所示。 假设理论模型Fig.1Hypothesized theoretical model 1.2 计划行为理论相关变量及其假设 针对头盔佩戴行为提出计划行为理论相关变量的定义。行为意向(Behavioral Intention, BI)是指骑行人选择头盔佩戴行为的倾向量度;态度(Attitude,AT) 是指骑行人对头盔佩戴行为持积极或消极的态度;主观规范(Subjective Norm, SN)是指骑行人决策是否佩戴头盔时感受到的社会(如家人、朋友、社会组织 等)压力;知觉行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 Control,PBC)是指骑行人对 头盔佩戴行为难易程度的感知。由此,提出以下假设: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 行为控制对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头盔佩戴意向具有正向影响作用,如图1 所示。 1.3 健康信念模型相关变量及其假设 针对头盔佩戴行为提出健康信念模型相关变量的定义。感知益处(Perceived Benefits,PBE)是指骑行人对头盔佩戴行为好处的认知;感知障碍 (Perceived Barriers,PBA)是指骑行人认为佩戴头盔的主观困难;感知易感 性(Perceived Susceptibility,PSU)是指骑行人对其在骑行环境中遭遇风险 的主观信念;感知严重性(Perceived Severity,PSE)是指骑行人对骑行过程 中不佩戴头盔的潜在风险后果严重性的认知;行动提示(Cues Action,CA)是指任何可以刺激头盔佩戴行为的触发因素;健康动机(Health Motivation, HM)是指个人对健康或生命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由此,提出以下假设:感知 益处、感知障碍、感知易感性、感知严重性、行动提示和健康动机对电动自行 车骑行人头盔佩戴意向具有正向影响作用,如图1 所示。 1.4 心理控制源相关变量及其假设 控制点包括内控制点和外控制点。内控制点(Internal Control)个体认为他们 可以掌控自己的命运,感知自身行为与结果关系密切且愿意对此负责,倾向将 行为结果做内部归因;外控制点(External Control)个体觉得自身无法左右命 运,感到自己在外界环境中消极被动,一切全凭机遇和运气,倾向将行为结果 做外部归因。基于上述个体在认知和归因模式上的差异,提出以下假设:控制 点对显著影响因素与电瓶车骑行人头盔佩戴意向的关系具有调节作用,如 研究方法2.1 变量测量 本次采用李克特5 分等级量表评分,具体的量表设计如下: (1)根据Ajzen 等[7]开发的计划行为理论量表,针对头盔佩戴行为特征,编 制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的测量量表。态度对应4 个题项,分别记为 AT1、AT2、AT3、AT4,例如“我认为骑电瓶车戴头盔很安全/不安全”;主 观规范对应3 个题项,分别记为SN1、SN2、SN3,例如“我的家人或朋友希望 我骑电瓶车时戴头盔”;知觉行为控制对应4 个题项,分别记为PBC1、 PBC2、PBC3、PBC4,例如“即使其他人骑电瓶车不戴头盔,我也会戴头 盔”;行为意向对应3 个题项,分别记为BI1、BI2、BI3,例如“我打算下次骑电 动自行车时戴上头盔”。 (2)根据Rosenstock 等[34]开发的健康信念模型量表,针对头盔佩戴行为特 征,编制感知益处、感知障碍、感知易感性、感知严重性、行动提示和健康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