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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严禁电瓶车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提醒告诫书

发布时间: 2024-03-05 01:15:51 作者: 摩托车头盔

  为进一步加强电瓶车监管,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消除交通、消防安全隐患,安徽省界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电瓶车在生产、销售、维修等方面的有关事项对生产者、销售者进行提醒告诫,发布《关于严禁电瓶车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对生产者、销售者提出要求。一是要求严格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严禁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3C认证要求生产电瓶车。二是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做好行业自律,自觉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三是要求严格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和其他标识,建立进货和销售台账,禁止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瓶车,以及其它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蓄电池、充电器、电机、安全头盔等产品;四是禁止经营性拼装、改装、加装行为,严禁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

  告诫书摘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安徽省电瓶车管理条例》等法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醒生产者、销售者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维修行为,严格自律。同时呼吁各单位和众多购买的人对生产经营维修单位做监督,如若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可通过12345投诉举报。(李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