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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警示出了事多可怕郑州交警:“头盔不是戴给我们看的”

发布时间: 2023-09-18 10:57:07 作者: 摩托车头盔

  “老师儿,老师儿,前头有交警查头盔哩!”“好的,谢谢哥,马上戴。”近日,郑州一男子在路口提醒市民戴头盔的视频引发关注。在郑州,骑乘电瓶车戴头盔已成为大多数市民的习惯。不过,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调查发现,类似上述骑乘人员“带”而不“戴”的现象多发,交警在执法中也有困惑。

  小头盔折射大安全,近年来通过出台法规、普法引导、查处违法等举措,骑乘电瓶车佩戴头盔已深入郑州市民心中。如何避免“带”而不“戴”现象,消除“看见交警再戴”等心理?9月12日、13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实地调查并采访郑州市交管部门有关人员,以期对市民出行安全再加码。

  9月12日、13日两天的早上8点,正值郑州市区早高峰,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在市区多个主干道路口观察市民骑乘电瓶车佩戴头盔的情况。

  在紫荆山路与金水路交叉口、花园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文化路与东风路交叉口等电瓶车通行量比较大的地点,经过观察发现,超过95%的骑乘人员都佩戴了头盔。

  “你为啥不戴头盔?”9月13日8点10分许,在花园路与纬五路交叉口,执勤的辅警拦下一位市民询问。该市民在斑马线停车后,一边从车座下拿出头盔戴上,一边回应说:“忘了,忘了。”与此同时,在机动车道上,一名未戴头盔的年轻男子骑车疾驰而过,全然不顾自身危险,还伸手向执勤人员打招呼:“走了!下次再戴头盔。”

  记者随后在该路口蹲守20多分钟,共发现七八个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骑行人,他们被执勤人员拦下后,有的从车座或车篓中取出头盔,有的从脚踏板或车把上拿出头盔,迅速佩戴好,驾车离开。甚至有市民过了路口,又把头盔摘下挂在电瓶车把上,扬长而去。

  当执勤人员询问未佩戴头盔的原因时,他们的回答各种各样:“忘戴了”“快到公司刚取下”“太麻烦”“不一定有交警查”等。

  记者走访发现,上述未佩戴者并不是没有头盔,他们是“带”而不“戴”,在路口遇到交警执勤时,被提醒或查处时才戴上。

  安全头盔对于摩托车、电瓶车骑乘人员来说,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现实中遇到交通事故,血淋淋的教训证明戴与不戴结果真的不一样。

  根据统计,电瓶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80%以上。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明显效果地保护头部,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到70%。我们的角度来看一些近期发生的案例。

  今年8月20日,河北沧州一名男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小轿车发生碰撞,男子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在倒地时,头部受伤;今年8月26日,山东德州人刘某某驾驶小型轿车与王某某驾驶的电瓶车发生碰撞,王某某未按照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事故后果,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22年8月18日,郑州市民白某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时,与一辆绿灯正常通行的外卖电动车相撞,外卖小哥佩戴安全头盔,头部触地后并无大碍,仅胳膊上被擦破一点皮。

  2021年5月1日起,《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开始实施,其中规定,“电瓶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让骑乘电瓶车戴头盔有法可依。

  针对头盔“带”而不“戴”的多发现象,9月13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正常采访了郑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参与交通出行的市民一定要记住:头盔不是戴给交警看的。”该负责人坦言,一部分电瓶车骑乘人员为应付交警检查,平时将头盔挂在电瓶车上,发现前方有交警检查时就戴上,检查过关后就又把头盔挂在电瓶车上,让安全头盔成为道具摆设。

  如何应对“带”而不“戴”这种不文明交通行为?该负责这个的人说,郑州交管部门将积极组织并且开展针对电瓶车违法查处行动,多种举措提升电瓶车守法率。通过利用“非机动车文明交通劝导系统”,划分劝导处罚梯度,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通过“一警一码”、实施“五选一”等查纠措施丰富教育引导方式,加大劝导和纠正教育力度,引导群众出行佩戴安全头盔。

  小头盔,大安全。大河报豫视频在此也呼吁广大电瓶车骑乘人员文明出行,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自身和他人出行安全,创造和谐平安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