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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戴头盔不止是怕被开宝马的同学认出来。。。

发布时间: 2023-10-31 06:23:30 作者: 产品展示

  “开摩托车请戴头盔,否则会被开宝马的同学认出来”,现在戴头盔这个要紧事,远不止如此。

  近日公安部下发通知,自6月1日起,全国将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一盔”是指安全头盔,“一带”是指安全带。即骑乘摩托车、电瓶车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将被严查。消息一出,全国各地人民踊跃搜索购买头盔,头盔继口罩之后成为又一畅销断货爆款,“头盔涨价”、“不戴罚款”等喜提热搜。今天,微正法育就聊聊关于头盔的那些事儿。

  据统计,摩托车、电瓶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汽车交通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其实,对于摩托车驾乘,我国法律一直要求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带头盔将按违法予以处罚。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此次佩戴头盔引发热议,主要是关于电动车驾乘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观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瓶车等交通工具。 有资料显示,截止到2019年底,我国电瓶车保有量已接近3亿辆。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将佩戴安全头盔扩大至电瓶车非机动车骑乘人员,将涉及如此庞大的人群,因此,安全头盔被炒上热搜,导致各大售卖场所和电子商务平台头盔涨价甚至断货脱销。

  针对网友们普遍关切的问题,公安部今日发表消息,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骑乘电瓶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浙江省电瓶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电瓶车驾驶人及搭载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瓶车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在后座使用儿童座椅。违反条例规定将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浙江省宁波市则早在2019年7月1日已开始要求电瓶车驾驶人要带头盔。《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电瓶车驾驶人应当佩戴安全头盔。电瓶车搭载十二周岁以下儿童的,应当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

  与浙江相邻的江苏省,也已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了《江苏省电瓶车管理条例》,将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十二条规定:驾驶、乘坐电瓶车应当依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违反此条规定,将处警告或最高50元罚款。

  而微正法育所在的湖南省,目前尚未有电瓶车需要佩戴头盔的法律和法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办法》规定,行人、乘车人违反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视情节处10元以上2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湖南省内类似情况最高罚款20元。

  来自多家电子商务平台的多个方面数据显示,排名靠前的两家头盔商家,近期分别已有3.2万人收货、3.1万人收货;而京东大数据则显示,5月以来,摩托车及电动车头盔受到消费者的广泛关注,不仅搜索量达到了去年同期的8倍,成交额同比增幅也接近400%,头盔买卖的火爆程度可见一斑,头盔价格趁势暴涨。

  原来二三十元一个的头盔,现在身价直接翻倍甚至一夜暴涨一二百元,就这还不一定有货。

  公安部对此格外的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努力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前款规定的干预措施,应当报国务院备案。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违法来得到的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浙江义乌,不少原先卖口罩的人又在朋友圈开始卖头盔了,原本这也没啥,但是没有想到,新的骗局很快就出现了。

  5月16日晚上,租住在浙江义乌市的汪先生通过微信群加了一个“卖头盔”的人为好友,对方以“意向金”为由,骗走汪先生2000元钱后“失联”,后其向义乌市公安局稠出所报了案。

  义乌市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发布警情通报,仅5月17日、5月18日两天,就接到有关购买头盔被骗的警情12起。

  目前各种微信群、朋友圈讨论最多的话题就是哪里可以买到头盔,由于很多人想采购头盔,于是便出现了诈骗坑人的不法分子,与口罩诈骗如出一辙。骗子往往手头没货,却故意制造紧俏行情,利用订货周期行骗,让你先打款交定金,“约定”一个月后发货,到头来预付款就打了水漂。

  近日,市民张某来到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案,称自己在QQ群买头盔被骗了2万元。

  经了解,张某通过加QQ群,认识一个自称经营头盔生意的李某,随后两人互加了微信和QQ好友,为了取得张某的信任,李某还通过视频让张某看了自称其仓库内库存的头盔,当张某将两万元定金汇入李某账户后,微信、QQ均被拉黑,张某这才发现了自己被骗。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很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目前国内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中,仅有摩托车头盔成员的标准,尚未规定电瓶车头盔,微正法育建议我们大家如果要选购头盔,最优选择正规厂商,购买符合国家3C认证的头盔。3C认证全称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3C标志一般贴在产品表面,标志后面都有一个随机码,每个随机码都有对应的厂家及产品。

  选择头盔时,一定要选择大小适中的头盔,过大或者过小的头盔都削弱对佩戴者的保护作用;市面上头盔分为全头盔、4/3头盔、半盔头盔、上掀式头盔等种类,按照保护效果,覆盖面越大效果越好,依据需求自行选择正真适合类型购买。

  最后,微正法育提示警醒我们,虽然目前法律和法规并未强制要求,但是为了自身安全,骑乘电瓶车最好佩戴安全头盔,关键时刻“安全头盔”可能就是“救命头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