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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有盔排名不低

发布时间: 2023-12-07 21:35:51 作者: 产品展示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治理工作,维护安全畅通的交通秩序,南昌交警重点对电瓶车不文明交通行为开展综合治理,通过加强整治、常态化开展安全头盔佩戴率抽查评比、拓宽学习教育方式等举措,逐步提升骑乘电瓶车头盔佩戴率。

  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电瓶车(含共享电瓶车、外卖快递电瓶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含违规进入高架桥、快速路和隧道)、不戴头盔、无牌、遮挡号牌等不文明交通行为66.3万余起,三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等不文明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5403起。南昌交警在全市重点路口、重点路段、高架桥、快速路、隧道等区域,采取固定检查与巡逻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精准设置常态整治点150个,规范设置劝导提示牌和宣传牌,采取现场教育、文明执勤、抄写法规及依法处罚等方式,全力整治电瓶车不文明交通行为。特别是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瓶车骑乘人员,要求立即整改,在核实登记有关信息后放行,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保障安全文明出行。

  同时,针对不同群体需要,南昌交警推出“线上+线下+特色体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劝导。通过全市150个整治点、37个文明交通治理站,让电瓶车违法当事人通过抄交规、看视频、参加路面文明交通执勤体验等形式接受学习教育;通过南昌交警手机端“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学习考试系统”,让违法人学习非机动车通行的相关法律和法规,考试合格后可以免于处罚。此外,依托南昌公安文明交通治理VR体验中心、青山湖少年交警学校等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基地,常态化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外卖快递骑手等前往基地参加体验教育,通过图片、视频和模拟体验等形式展示典型事故和交通违法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坚持每天在全市中小学校、小区、城区主次干道、国省道等区域针对骑乘电瓶车佩戴安全头盔情况开展抽查统计排名并在全市通报,同时抄告主管单位,督促各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不断推进文明交通治理,督促落实本单位骑乘电瓶车人员主动佩戴安全头盔,切实提升骑乘电瓶车安全头盔佩戴率。

  依托全市文明交通劝导室,发动志愿者、物业管理员、劝导员等力量,通过文明交通志愿劝导员现场劝导、小喇叭广播提醒等方式,对进出小区人员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积极发挥“家校警”效用,组建校园文明交通志愿劝导队,每天在上下学时段对师生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服务,对电瓶车无牌遮牌、不佩戴头盔、违法载人等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面对面提醒、劝导。

  强化警企共管共治,积极与邮政管理、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以及共享自行车企业、外卖快递公司加强联动,依托外卖快递公司分色分级管理平台,对外卖快递电动车企业和司机落实每月考核排名,对多次违法车辆和骑行人开展约谈警示和曝光,纳入黑名单管理。

  强化市场安全头盔监管。南昌交警与电动自行车协会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对接,加强对全市安全头盔销售市场是不是真的存在销售不合格或伪劣头盔产品等行为的监管,一经发现将按程序上报至市交安办处理。

  南昌交警温馨提醒,市民应选择有合格证、商标、厂名、厂址、标准代号等标志的安全头盔,产品外观印刷整齐,图案清晰;建议可选择质量较好的CCC认证产品,以达到更高级别的安全保护作用。

  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治理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电瓶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安全意识,6月13日,南昌交警通过视频巡查的方式,抽查全市部分学校门口、小区门口、城市道路和国省道电瓶车头盔佩戴率情况。其中,学校门口头盔佩戴率为37.65%,小区门口头盔佩戴率为39.84%,城市道路头盔佩戴率为72.08%,国省道头盔佩戴率为30.25%。

  在此次抽查的学校中,头盔佩戴率较高的3所学校为进贤一中、湾里第一中学以及安义县安义一中。其中,进贤一中头盔佩戴率为69.23%,湾里第一中学头盔佩戴率为57.14%,安义县安义一中头盔佩戴率为55.55%。头盔佩戴率较低的3所学校为南昌二中高新校区、南昌县莲塘一中以及经开区南昌二中昌北校区。其中,南昌二中高新校区头盔佩戴率为8.1%,南昌县莲塘一中头盔佩戴率为16%,经开区南昌二中昌北校区21.4%。

  此次抽查的小区中,头盔佩戴率较高的3个小区为红谷滩地中海阳光小区(67.39%)、青山湖区保利心语花园(61.11%)和西湖区金辉家园小区(55.56%);头盔佩戴率较低的小区为南昌县天祥棕榈湾(6.67%)、经开区吉都居小区(20%)和高新绿地新都会(21.43%)。

  城市道路头盔佩戴率较高的3条道路为湾里招贤大道(93%)、青山湖区北京东路(92%)和西湖区中山路(89%);头盔佩戴率较低的3条道路是南昌县澄湖北路(22%)、进贤县进贤大道(32%)和高新区大道(37%)。南昌县105国道、进贤县320国道、新建320国道、安义县353国道等处的头盔佩戴率均未达到50%。

  南昌交警将以市交安办名义对全市头盔佩戴率检查情况做常态化通报,采取综合治理措施提升头盔佩戴率。同时,将学校门口头盔佩戴率检查情况抄送市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将小区门口头盔佩戴率检查情况抄送市文明办,纳入对县区文明交通治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