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火了!别急规范还在路上……

发布时间: 2023-08-03 16:55:32 作者: 产品展示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办理法令》2020年7月1日起施行;2020年6月1日起,全国展开“一盔一带” 安全看护行

  说不定你和我相同,此刻更重视的是哪种才是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根据什么规范?要不要取证?都有哪些规则?

  GB 811-2010 摩托车乘员头盔 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包含驾驭人及乘坐人员)佩带的头盔。

  2017年10月,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办理过渡期组织的公告》(2017年第86号)要求于2017年11月01日起正式对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施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办理,2018年8月1日起,摩托车乘员头盔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出售、进口或许在其他经营活动中运用。

  质量合格的摩托车乘员头盔,须经过强制性国家规范《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规则的认证检测,并经相应的工厂质量保证才干审阅后,才干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办理法令》7月1日起施行。驾驭、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依照规则佩带安全头盔。详细施行的时刻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则。 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依照规则佩带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处正告或许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办理法令》经过,7月1日正式施行。违背法令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则,驾驭人或许搭载人未佩带安全头盔,或许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运用儿童座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处以正告或许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另据悉,自2020年6月1日起,全国将展开“一盔一带” 安全看护举动!举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法律办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带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运用安全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