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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港人注意了!头盔新规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 2024-04-10 20:47:06 作者: 产品展示

  )驾驶二轮电动车沿某市黄河街由南向北至黄河街与恒通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常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沿恒通路由东向西行驶时相撞,造成陈某某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022年12月1日,强制性国家标准《摩托车、电瓶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正式对外发布,并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该标准适用于摩托车、电瓶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佩戴的头盔,新增了对电瓶车头盔技术方面的要求,解决了电瓶车头盔标准缺失问题。

  一看,就是看产品是不是有规范的中文标识,是否有3C认证,是否有发泡材料缓冲层;

  五问,就是要询问购买的头盔类型。新标准实施后,头盔分为A类(摩托车乘员头盔)和B类(电瓶车乘员头盔),A类头盔摩托车、电瓶车乘员都可以用,B类只能由电瓶车乘员使用。

  今晨,镇江一电车撞断路灯,车头稀碎!网友:孩子被甩出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