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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骑电瓶车未佩带头盔碰擦受伤交警宣布安全提示

发布时间: 2024-04-28 14:35:46 作者: 产品展示

  近来,在静安区永和路上,一辆电瓶车追尾前方的电瓶车,然后车驾驶人的面部直接撞上了前车尾部,导致鼻子受伤流血。静安交警支队民警参与后发现,除两车车距太近之外,后车驾驶人在骑电瓶车时,并未佩带安全头盔。

  3月24日上午10点多,交警接到报警后及时参与,此刻,后车的驾驶人正用纸巾捂住鼻子,鼻子还在流血。

  后车驾驶人表明,因觉得目的地较近,因而未佩带安全头盔。在交警处理的过程中,前车驾驶人也在劝说后车驾驶人一定要标准佩带安全头盔。交警现场打开要点提示。

  交警:“头盔今后要戴着的,有头盔你要戴在头上。假如你戴了,或许就没这个伤情了。”

  市民在骑电瓶车时,一定要恪守交通法规,标准佩带安全头盔,坚持车距,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