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推动“一盔一带”安全看护举动,我市交警部门在加大对驾乘电动车不佩带安全头盔现场整治力度的基础上,启用路口监控设备,对驾乘电动车不佩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进行抓拍,并经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奉告当事人。
某某,您于2023年×月×日,在××岗被交通技能监控设备记录了[电瓶车驾乘人员未依规则佩带安全头盔]的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
▲ 收到短信后,违法行为人应在规则的时间内前往辖区交警中队承受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