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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头盔保安全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发布时间: 2023-10-15 06:08:07 作者: 产品展示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分别占全省交通事故死亡和受伤总数的47.4 %、59.7 %。

  据建德市2020年死因监测年度分析报告数据显示,道路交互与通行伤害是意外伤害的第二位伤害死因占 16.32%。

  《浙江省电瓶车管理条例》和《江苏省电瓶车管理条例》(简称“浙江条例”,“江苏条例”)均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电瓶车骑乘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者将面临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在世界卫生组织的资助和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指导下,建德市作为全国四个项目点之一,开展电瓶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现状调查研究 。

  2021年6月15日起,建德市疾控中心联合建德市健康志愿者协会在新安江街道对电瓶车骑乘人员交通行为(头盔佩戴、闯红灯等)进行全天候观察。

  2021年7月起,经过市疾控中心培训后,志愿者们对新安江街道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体开展道路安全问卷调查,共完成800余份。

  2021年7月29日,针对不同道路使用者(电瓶车骑行者、其他道路使用者)和交通警察开展小组访谈,并邀请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动车项目调查专家主持访谈,了解《浙江省电瓶车管理条例》实施及电瓶车安全骑乘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调查现况初步显示,建德市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较高,但仍存在少部分人员安全头盔未正确佩戴、闯红灯以及违规载人等情况。

  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作为“弱势道路使用者”,自身缺乏保护措施,容易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出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有关的资料显示,颅脑损伤是电瓶车相关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根本原因。安全头盔的使用是减少摩托车和非机动车骑乘人员头部损伤和致命性伤害最有效的手段。有研究显示,摩托车骑乘者使用安全头盔能使严重伤害风险发生降低72%,死亡风险降低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