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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6月1日起不戴头盔处罚仅限于摩托车!

发布时间: 2024-04-15 11:21:58 作者: 安博体育国际官网网址

  随着电瓶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对此格外的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努力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什么是“一盔一带”?“一盔”是指安全头盔,“一带”是指汽车安全带。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在摩托车、电瓶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目前正在广东各地如火如荼展开。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的人介绍,去年广东省涉及摩托车、电瓶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事故的比例超过50%,居各类交通事故之首。

  摩托车、电瓶车与汽车相比,行驶稳定性比较差,发生意外事故或者发生意外情况倒地时,颅脑损伤的情况较为普遍,这也是摩电事故致人死亡的根本原因之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很大成效避免或者减轻此类伤害,从而挽救生命、降低事故死亡率。

  从今年4月开始,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广东公安交警部门同步开展守护行动,既通过联合保险、外卖、快递等行业及教育、交通等有关部门加大对“一盔一带”重要性的宣传,向摩电骑行者赠送一批头盔,又通过多种形式让“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常识进校园、进企业、进驾校、进社区,促进摩托车、电瓶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率和汽车驾驶人正确使用安全带率进一步提升。

  与此同时,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广东21个地市交警将根据各地实际,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在6月1日启动电子警察抓拍前,公安交警将采用现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昨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文中明确,6月1日起,“一盔一带”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骑乘电瓶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可以大幅度减轻事故伤害。劣质头盔非但不能起到对头部应有的保护作用,甚至还会因碰撞引起部件碎裂,从而造成二次伤害。

  公安部交管局在2019年9月10日发布的《知识帖:正确使用安全头盔有多重要》中曾明确说,摩托车乘员头盔的质量需符合国家标准及3C认证(3C认证全称为“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交警部门提醒,用户购买选用头盔时,要仔细查看产品的名字、合格证、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认清3C认证——可通过头盔上粘贴的“CCC”标志进行识别。

  选择好合适的尺码后,还要记得调整好调节器、正确固定位置后再骑车上路。此外,安全帽不能代替头盔使用,因为前面没有挡风罩,后面没有后脑勺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