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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骑乘电瓶车必须戴头盔!

发布时间: 2023-11-08 13:48:45 作者: 自行车头盔

  《条例》共六章四十六条,涵盖了源头管控、车辆登记、文明通行、保障和监督等方面,统筹电瓶车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

  其中,在源头管控中,增加了进口的电瓶车应当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维修更换的电瓶车充电器、蓄电池、电动机等零部件也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安全要求。同时,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电瓶车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信息的查询途径。

  在通行中,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速不允许超出十五公里,不得有逆向行驶、牵引动物、手持物品或者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禁止醉酒驾驶电瓶车。

  此外,对不符合新国标的车辆,按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过渡期施行。过渡期内可以上道路行驶,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条例》明确,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依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条例》还规定了罚则。电瓶车驾乘人员未依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