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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发布】今天起交警严查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不文明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发布时间: 2023-11-29 04:17:59 作者: 自行车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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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交管部门将集中力量对电瓶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做全面整治,依托“交通违法处罚教育台”,利用“五选一”教育处理模式开展电瓶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治理,确保交通违法状态消除后再行离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河北省道路交互与通行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处罚标准》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的相应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单。

  选择协助执勤民警在路口做交通志愿者持续30分钟或者接力下一个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

  选择在现场按照执勤民警提供的提纲,把自己未佩戴头盔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编辑一句话,发到微信朋友圈,求好友关注30个等。

  公安交管部门将 充分依托“百人铁骑队”加强道路巡逻频次,加强违法行为管控,依法严格管理电瓶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等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做到实时发现,实施纠正。

  整治期间,还将启动督查抄告机制,对各单位员工不戴头盔等行为采取抄告、函告的形式通报到所属单位予以曝光,对单位、学校、快递公司进行暗访式录像,连续两次曝光的将由市文明办在全市内予以通报曝光。

  沧州市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协会(捐赠了220个头盔)和御河老酒(捐赠了420个头盔)分别为市公安交警支队捐赠了头盔,这些头盔由市区三个交警大队发放到市区人流密集的岗亭,无偿提供给没有佩戴头盔的重点人群(如确实有急事忘戴头盔的市民)借用周转,并进行实名登记,限定2天之内送还,否则给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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