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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电瓶车新规① 骑电瓶车不佩戴头盔要被罚!

发布时间: 2023-11-13 04:38:41 作者: 新闻资讯

  编者语:随着电瓶车保有量大幅度的增加,安全风险隐患也随之而来。《山东省电瓶车管理办法》(简称《办法》)5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对电瓶车上路、停放、充电等提出了具体实际的要求。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潍坊融媒推出“关注电瓶车新规”系列报道。本期关注《办法》中对佩戴头盔的相关规定。

  潍坊日报社潍坊融媒讯4月27日,记者走上街头发现有的骑电瓶车出行的市民仍然不佩戴头盔。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头盔关键时刻能保命,骑电瓶车出行时一定正确佩戴好头盔。

  4月27日上午,在高新区东方路与东风东街东南方向,有两名市民正骑着电瓶车沿着东方路由南向北行驶,两人不但没有佩戴头盔,还在中央的机动车车道上行驶,十分危险。

  在经济区友谊路与永兴街交叉口,有几位骑电瓶车的市民也未佩戴头盔,其中不乏将头盔挂在车把上不佩戴的。“佩戴头盔总是把头发压得没型了,所以不喜欢戴。”一位没有佩戴头盔的李先生说道。

  家住昌乐的张女士曾经历过一次交通事故,被一辆小汽车撞倒后,头部摔在了马路沿石上。幸运的是,当时她佩戴了头盔,头部并未受伤,但如今每次想起,她都后怕不已。

  张女士说,出事故之前,她骑电瓶车出门时经常忘戴头盔。试想发生交通事故那天,她如果没有佩戴头盔,那么后果都不敢想。所以,出事故后,只要是骑电瓶车出门,她都会佩戴头盔,并且也会劝导骑电瓶车的亲朋好友一定要佩戴头盔。

  采访中,记者也发现,还有市民没有养成佩戴头盔的习惯。经济区逸景和公馆小区居民刘女士表示,她前几天买了个头盔,却一直不愿意戴,因为戴头盔很容易破坏她的发型。

  5月1日即将施行的《山东省电瓶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电瓶车上道路行驶,除应当遵守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律、法规的道路通行规定外,驾乘人员还应当遵守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有关信息;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奎文交警大队二中队指导员刘阳表示,据统计在电瓶车驾乘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当中,约有80%是颅脑损伤致死,如果佩戴了安全头盔死亡风险将大幅度的降低,在此提醒广大市民,驾乘电瓶车时为了自身安全一定戴好安全头盔。

  “不要觉得天气热了戴头盔不舒服就不戴,或者觉得压坏了发型不戴头盔,任何一个时间里只要骑电瓶车出门就要佩戴好头盔,并且要正确佩戴。”刘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