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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今起对电瓶车骑乘人员不戴头盔予以处分

发布时间: 2024-02-15 17:37:25 作者: 新闻资讯

  本年5月1日《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法令》(以下简称“法令”)施行至今已有两个月时刻。这两个月以来,本市非机动车骑乘人员遵法认识明显提高,特别是电瓶车骑乘人员头盔佩带率大幅度的添加,绝大多数市民都现已养成了自觉佩带安全头盔的好习惯,本市戴盔率到达90%以上,2021年5月1日至7月7日,触及电瓶车逝世交通事故数同比2019年同期下降29.2%。

  今日上午10时,陆家浜路西藏南路路口,一位电动车骑行人自己戴好头盔,但未给女儿佩带

  近期,公安交警部门在路面法律中也发现,仍有单个市民并没有佩带头盔,有的戴好头盔却没有系好安全搭扣,松松垮垮,稍一波动,头盔就岌岌可危,这样形同虚设的“佩带”,根本起不到维护效果。 民警还发现,进入夏日以来,随气温的逐渐升高,部分市民觉得戴头盔较为炽热,将“佩带头盔”变成“带着头盔”。上海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对“不按规则佩带安全头盔”的法律力度,今日起,一经发现电瓶车骑乘人员不按规则佩带头盔,会进行处分,并进行现场教育。处分规范为30元/次。

  今日上午10时,陆家浜路西藏南路路口,一位电动车骑行人骑车时未佩带头盔,而是随车带着头盔,被民警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