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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驾驭、乘坐电瓶车真的要带头盔啦!

发布时间: 2024-03-17 00:53:44 作者: 新闻资讯

  违背上述规则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江苏省电瓶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之规则,处正告或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依据该文件,之前规则施行规模为市区(包含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高新区),12月1日起,施行规模将扩大到全市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