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榆林人 6月到了你的头盔准备好了么?

发布时间: 2023-09-06 03:04:51 作者: 新闻资讯

  近日,一则关于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消息疯狂刷屏。自2020年6月1日起公安部将“依法查纠摩托车、电瓶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骑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

  一夜之间,头盔突然间火了起来,原本乏人问津的安全头盔成为“香饽饽”——无论线下实体店还是线上网购平台,头盔价格普遍上涨,甚至会出现“一盔难求”的现象。

  原价20到30元的头盔都买不到了,不少头盔最近涨到了80到100元。其中一家电动车配件商家说,现在全国都在倡议戴头盔,而头盔厂家生产能力有限,全国都处于缺货状态。“头盔一天一个价,我现在这儿就这些头盔,样式、颜色都有限,卖完就没了。”

  随着电动车和摩托车安全头盔需求的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头盔价格暴涨。一时间,在朋友圈、微信群、抖音、微博等网络媒体发布拥有大量货源、低价处理质检合格头盔等售卖信息的人们都出来了,这些人不费吹灰之力,轻轻松松走上“致富路”。

  不少人在朋友圈中看到“有大量头盔批发价出售,拼手速抢!”并配有仓库库存视频。他有所动心,以极低单价下单一批成人头盔,扫码支付了货款,共计转账1500元。在准备去拉货时,发现已被对方拉黑。

  诈骗嫌疑人用的都是“空手套白狼”的套路,利用互联网发布有货源,便宜出售的广告信息,辅之图片视频或虚构发货情况以获取信任,骗取货款后“失联”。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网购头盔通过正规电子商务平台渠道,切勿轻信朋友圈、聊天群、评论区等的广告信息或留言!与陌生人聊天时应保持警惕心理,三思而行,切勿轻易转账汇款。

  针对头盔市场乱象,公安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努力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与此同时,公安部明确了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骑乘电瓶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

  可以说执法处罚范围的限定,客观上对炒卖头盔起到了扣制作用。走访头盔市场时商家说,近期头盔价格开始回落,前来购买的人明显减少,炒货客也少了。为了让大家重视交通安全,5月15日陕西省真正开始启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榆林市各县区也积极加入其中。从榆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6月1日起,我市将严查“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

  届时,将按照《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在高速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此外,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还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在6月1日启动电子警察抓拍前,公安交警将采用现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不仅如此,榆林市综合执法局、交警支队联合召开了共享(租赁)电瓶车企业交通安全约谈会。会议中要求榆林市三家共享电动助力车公司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配齐相应数量的安全头盔,,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配齐安全头盔的,将发出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整改函并限期消除安全隐患,无法配备的,退出本地市场。

  但是,这终究只是一部分人,还是有很多人并没意识到戴头盔的重要性。小编在此提示警醒我们:6月到了,行驶途中不戴头盔的市民朋友要注意了,记2分,罚款50元事小,最重要的是您的生命安全没有正真获得保障。

  看到这里,可能部分骑电动车自行车的市民朋友会觉得,自己不戴头盔不会受到处罚,所以就不打算准备头盔。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执法最终的目的其实是为保障我们大家的生命安全,生命是自己的,我们该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为了您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瓶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头盔是一定要购买的,大家购买时要注意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品,工地上使用的安全帽是不能骑车时使用的。并且,戴头盔一定要系好带子,不系带子或戴错方法安全依然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