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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施行新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

发布时间: 2023-08-07 23:54:18 作者: 安博体育国际官网首页网站

  原标题:7月1日起施行新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

  近来,由公安部交通办理科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办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规范化研究院、我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路途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查验检测中心、美联运动器材(深圳)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新国标正式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新国标将替代老国标《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新国标将于2023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摩托车乘员头盔》(GB811-2010)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规范头盔的出产和质量,确保摩托车乘员行车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为充沛习惯安全头盔的工作运用新需求,确保摩托车和电动行车骑乘人员的安全,有必要展开规范制修订作业。

  在摩托车乘员头盔方面:2017年11月1日起,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由出产答应证办理转为施行强制性产品认证办理,现行规范中有关答应证编号标识、产品查验等内容需调整修正。 别的,规范中部分要求已不能彻底满意多元化的头盔运用需求,如部分摩托车骑行爱好者运用的头盔,其头围尺度、分量等参数超出了规范的规模,形成部分高性能头盔无规范可依现象。

  在电动自行车头盔方面:为确保骑车人员安全,公安部安排展开“一盔一带”安全看护举动,江苏、浙江、贵州等多地拟定了《电动自行车办理条例》等地办法规,要求驾驭或乘坐电动自行车人员佩带安全头盔。 因为短少全国一致的电动自行车头盔技术规范,各地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部分残次头盔充满商场,查验、监管无据可依,难以有用确保产品质量。 考虑到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乘员头盔的路途运用环境、安全防护需求等整体类似,有必要将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归入规范规模,一致产品质量要求,确保广阔电动自行车乘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国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增加了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范畴的相关规范,正式填补了老国标《摩托车乘员头盔》(GB 811-2010)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范畴上的规范空白,然后厘清了摩托车头盔、电动自行车头盔和自行车头盔三者规范,建立起三大范畴的法规规范闭环。

  本文件规矩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产品分类、要求、查验规矩及标志、标识、产品运用说明书、包装、运送和储存,描绘了实验办法。

  本文件不适用于自行车、滑板、轮滑运动者佩带的头盔,也不适用于工作用安全帽。回来搜狐,检查更多